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伦理审查申请指南

发布时间:2024.02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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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

为指导研究者/申办者、课题负责人提交药物临床试验项目、临床科研课题的伦理审查申请/报告,特制定本指南。

二、范围

根据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0年),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2版),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》(2010年),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(2023年),下列范围的研究项目应依据本指南提交伦理审查报告:

Ø 药物临床试验

Ø 医疗器械临床试验(包括诊断试剂)

Ø 涉及人的临床研究科研项目

三、内容

1. 根据伦理审查申请/报告的类别分为:

1) 初始审查。“初始审查申请”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的审查申请。初始审查申请:符合上述范围的临床试验项目,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2) 跟踪审查

①修正案审查:研究过程中若变更主要研究者,对临床研究方案、知情同意书、招募材料等的任何修改,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,经批准后执行。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,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,事后应将修改研究方案的情况及原因,以“修正案审查申请”的方式及时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。

②研究进展报告:按照伦理审查批件或意见规定的频率,定期跟踪审查,在截止日期前1个月提交研究进展报告;申办者应当向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提交各中心研究进展的汇总报告;当出现任何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进行或增加受试者危险的情况时,应以“研究进展报告”的方式,及时报伦理委员会审查。如果伦理审查批件有效期到期,而项目没有启动,需重新提交伦理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③安全性事件/报告

Ø 严重不良事件报告:严重不良事件是指临床研究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、延

长住院时间、伤残、影响工作能力、危及生命或死亡、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。本院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,研究者应在获知24小时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。

Ø SUSAR:可疑且非预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。临床试验试验中不良反应的临

床表现和严重程度,超出了现有的临床试验资料信息,包括未上市药物/医疗器械的研究者手册、说明书;已上市药品/医疗器械的说明书和/或性能摘要。

本院发生的SUSAR,研究者应在获知24小时内向伦理委员会报告。

Ø 境外与其它中心(外院)发生的SUSAR:本伦理委员会建议定期通报(每

3个月一次或与申办者协商沟通),不建议申办者以个例形式通报,理由︰个例通报,资料有限,无法代表药物研发中的风险效益整体评估;

Ø 若申办者认为某些重要安全性信息,需及时通知本伦理委员会作必要处置

时,请务必先进行分析评估后,以正式书面文件,送交本伦理委员会。

④违背方案报告:需要报告的违背方案情况包括:

Ø 严重违背方案:研究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,符合

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,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,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的情况;或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/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。

Ø 持续违背方案,或研究者不配合监查稽查,或对违规事件不予以纠正。

Ø 凡是发生上述研究者违背GCP原则、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,可能对受试

者的权益,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的情况,应提交违背方案报告。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,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偏离研究方案,事后应以“违背方案报告”的方式,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任何偏离已批准方案之处,并作解释。

⑤暂停/终止研究报告:研究者/申办者暂停或提前终止临床研究,应及时向伦理委员提交暂停或提前终止研究报告。

⑥结题报告:完成临床研究,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提交结题报告。

3) 复审:经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意见为“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”,并按伦理委员会建议作修订之后再次送审的,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2. 提交伦理审查的流程

1) 准备送审文件:根据送审文件清单(清单见各类别申请表),准备送审文件;方案和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。

2) 填写申请/报告的表格:根据伦理审查申请/报告的类别,填写相应的“申请” (初始审查申请,修正案审查申请,复审申请),或“报告”(年度/定期跟踪审查报告,严重不良事件报告,违背方案报告,暂停/终止研究报告,结题报告)。

3) 提交(请仔细核对所提交文件,避免提交文件缺失等):

Ø 审查资料提交:首先提交1套电子版送审文件:PDF格式,通过邮箱或者

系统发送,电子版本资料请按照送审资料清单标明序号(注意:清单目录需放在递交资料首页,方便核对);

Ø 线上形式审查后,准备纸质送审全套材料2份(需完善各项签字及鲜章、

骑缝章)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;

Ø 递交文件夹要求:请使用黑色两孔文件夹(快捞夹,A4-S.2孔,3寸),

内部使用分页纸(至少31张),侧标签信息包括:项目名(可简写)、受理号、申办方(可简写)、CRO(如有),PI及科室。详见模板(请勿轻易改动模板大小)。

Ø 递交时间及地点:建议预约形式,提前电话预约;若电话未联系上,可于行

政班时间早上11:00-12:00统一受理纸质资料的递交,受理地点: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65号,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后勤楼7号楼2002。

4) 受理通知:

Ø 补充/修改送审材料通知: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,如果认为送审文件不

完整,文件要素有缺陷,发送补充/修改送审材料通知,告知缺项文件等,以及最近审查会议前的送审截止日期。

Ø 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和要素通过形式审查,办公室秘书发送研究受理回执并通

知申办方及时签字领取回执,并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预定审查日期。

5) 接受审查的准备

Ø 会议时间,地点:办公室秘书最迟于会议开始前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/电话

或其他方式通知申办方/研究者。

Ø 确定为会议审查后,请申办方/研究者准备15份简版资料(简版资料至少

包含临床试验方案以及知情同意书,请用透明文件袋装好),并在通知的会前最迟派人(CRA/CRC或研究者)协助伦理秘书将所有资料(2份全版以及15份简版资料)带到会议室,并在各自项目开始汇报前协助伦理秘书分发。

Ø 准备会议报告/PPT:按照会议通知,需要到会报告者(PI,若PI因特殊原

因确实不能到达现场,需指派一名研究者)提前准备好报告内容,以PPT等多媒体形式报告项目的情况(主要介绍研究方案和知情同意书),汇报人员提前15分到达会场。报告时间10分钟左右。并请将报告的PPT在会前发至邮箱。

3. 伦理审查的时间

1) 伦理委员会每两个月例行召开审查会议1次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审查会议次数。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送审文件后,需要10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处理,请在会议审查前至少10个工作日提交审查文件。逾期未齐的,则安排至下一次评审;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,会议时间将另行安排并及时通知。

2) 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,危及受试者安全时,或发生其它需要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紧急审查和决定的情况,伦理委员会将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审查。

4. 审查决定的传达

伦理委员会在做出伦理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,以“伦理审查批件”或“伦理审查意见”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。若为紧急会议审查,一般在审查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,必要时立即传达。

5. 伦理审查的费用及付款方式等

1) 费用(均为税前,,按照现行税率计算):

Ø 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初始审查费用:5000.00元/项。

Ø 国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及其他临床试验项目初始审查费用:4000.00元/项。

Ø 以上费用包含初始审查后的复审。

Ø 修正案审查:2200.00元/项(会议审查);1500.00元/项(快速审查)。

Ø 其他类型跟踪审查(如年度/定期持续审查、安全性事件/报告审查、暂停终止研究审查、方案偏离/违背审查、结题审查等):1500元/项目(会议审查);600元/项目(快速审查)。

Ø 备案审查不收取审查费用。

Ø 档案管理费用:档案保管期限已到法规存档期限后,与申办方协商处置试验档案,若申办者要求由伦理委员会继续保管,申办者需每年向医院支付档案管理费1200元(包括管理该项目的伦理审查批件、研究方案的修订、不良事件/严重不良事件的上报、年度跟踪审查、结题等);申办方不予保留的,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伦理委员会,伦理委员会将统一作为保密文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,并做好销毁记录。

2) 申办者/CRO应于收到伦理委员会受理回执后5个工作日内将伦理审查费直接打入我院财务科专用账号:

Ø 户    名: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

Ø 开户银行:宜宾市工行西郊支行

Ø 帐    号:2314507309026404340

Ø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25112004520667990

3) 打款时,需备注项目名称简写及费用名目(如:立项审查费、试验经费、伦理会议初始审查费,修正案审查费(会议审查)、修正案审查费(快速审查)等),所有费用均为税前(按照现行税率计算)。

4) 完成转账付款后,每次均需同时将打款回执和开票信息发送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箱(ybyyyllwyh@163.com);邮件应包含以下信息: 

Ø 试验项目全称;

Ø 打款时备注的项目名称简写;

Ø 费用名目(如伦理会议初始审查费);

Ø 专业科室及主要研究者姓名;

Ø 发票开具单位抬头、纳税人识别号、金额。

Ø 付款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:

5) 财务科专项管理:机构办秘书/伦理秘书到财务处查看临床试验类“银行客户回单”,根据“银行回单”上的信息和临床试验申请人的付款邮件,办理临床试验来款事宜,建立项目专账管理。

6) 对已确认临床试验项目的付款,由机构秘书/伦理秘书协助办理发票开具事宜。发票开具的周期约为接收付款邮件起的30个工作日内。如果临床试验申请人未及时与机构联系,无法确认来款的试验项目将不能开具发票。

6. 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及地址

伦理秘书:谢秋18308166830

办公室电话:0831-8233802

Email:ybyyyllwyh@163.com

地址: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65号  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楼7号楼20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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