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医疗动态 详细

生命接力 | 宜宾市一医院加入“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系统性多学科协作网(SMDC)”

发布时间:2025.04.01
字号:

近日,由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、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主办的“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系统性多学科协作项目(SMDC)源头培训暨合作中心授牌仪式”在四川眉山举行。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被授予“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系统性多学科协作网(SMDC)合作中心”称号。

 

人体器官捐献是生命的馈赠,人一旦去世,所有器官对于逝者已再无维持生命的功能,将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献出来,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。对于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来说,这是他们重获新生的希望。

据悉,2025年1-2月全国器官捐献供需比例为1:33.27,本次我院加入成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系统性多学科合作中心单位,对于挽救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,推动器官移植捐献事业健康发展亦有重要的意义。 

一、潜在捐献者的基本条件

1.患者身份明确,病情危重,生命不可逆转。一般要求年龄小于65岁,无艾滋病 或其他严重传染病,无恶性肿瘤(原发脑肿瘤未远处转移者除外),相关器官功能良好; 

2.近亲属一致同意患者死亡后捐献可用的器官。

二、人体器官捐献流程

1.近亲属有在患者死亡后捐献器官的意愿,我们会安排人体器官捐献评估专家评估患者的病情,确定患者病情危重,无挽救的机会,才会正式介入器官捐献。 

2.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协调员会和患者的近亲属联系、沟通,详细介绍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,尊重近亲属对器官捐献的决定。 

3.近亲属一致同意器官捐献,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协调员会指导近亲属签署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》,表明捐献意愿。 

4.在患者死亡后根据近亲属的捐献意愿捐献可用的器官,相关人员会做好遗体护理。

5.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或协调员会协助捐献者家属做好善后工作,并开展缅怀纪念和慰问活动。

6.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“器官捐献服务站”联系电话0831-8233549。 

 

扫一扫,手机端浏览

预约挂号
门诊排班 科室导航 医药代表预约方式